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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新安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务局委托,就新安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9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8-9276】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财政资金,最高预算限价为191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详见附件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为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根据(财库【2016】125号)要求: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供应商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参加本项目。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的一年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七、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 2日17:30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新安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供应商)登录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axggzyjyzx.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8:40时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十二、采购单位

  名 称:新安县水务局

  地 址:新安县涧河大道农业大厦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613796289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大饭店14楼写字间14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开标人:王芳芳、段少佐

  电话/传真:0379-63217618

  十五、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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