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供水设备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81201700064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代理机构 |
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 |
代理机构地址 |
峨眉山市光明大道(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6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3-504513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地址 |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90644030 |
项目联系人 |
刘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504513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26 10:30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11 15: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供水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二次供水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七章评标办法”中“四、评标细则及标准”的“2、综合评分明细表”现更正如下并以此更正后的综合评分明细表为准,见附件。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1日 14 : 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2017年 11 月1 日 14 : 30(北京时间)。”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1 月 13日14 :30 (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11 月 13日 14 : 30 (北京时间)。”三、原招标文件保证金“缴款截止时间: 2017 年 10月 31 日 12 : 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变更为:“缴款截止时间: 2017 年 11月10日 12 :00 (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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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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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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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