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水质自动站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Z2017-G1-070
三、采购人名称:平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安良街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局长 联系电话: 0773-79505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D-12号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项目联系人 :王丽 联系电话:0773-361668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2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10月29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因第17项号货物“视频监控摄像头”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3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2)“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原内容为“①第17项号货物“视频监控摄像头”与“视频监控刻录机”以及第19项号货物“空调”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该产品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目录(必须提供);”现更改为:①第17项号货物“视频监控刻录机”以及第19项号货物“空调”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该产品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目录(必须提供);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此内容的相应变更。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