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阆中市石龙场镇聚龙河排水整治项目 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阆发改[2017]3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它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阆中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17]3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818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阆中市石龙镇; 2.2 建设规模:整治河道1222米,敷设D500钢筋混凝土截污干管2037米,D300HDPE污水支管500米、D1000雨水管道510米,维修破损道路1095米,及人行道铺装等配套设施建设;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01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11月05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1月22日 09点30分 ,地点为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南充市政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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