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根据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辉南县农村饮水项目管理办公室所需的2016-2017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处理、机电设备及安装第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标书编号:X[20170712]-0120
二、采购项目:2016-2017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处理、机电设备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投标水处理设备必须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测报告(2015年—2017年)。
3、投标人有近三年内在东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水处理、机电设备)的业绩。
4、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5、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四、招标文件取得方式:合格的投标人须持有效证明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方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5、投标水处理设备必须符合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50—2006),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的卫生检测报告(2015年—2017年);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东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水处理、机电设备)的业绩;7、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9、还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投标人在开标时,以上证件须供应商提供原件备查,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由专家组审核确认。
六、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1日下午1:30时前。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时应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不收现金,请提前汇入采购中心账户。(户名: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帐号:22001647138055002145。)
3、未中标方此款退回投标公司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请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4:00时前由投标公司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中心账户,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汇入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在规定日期内汇入保证金的,但没来投标,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下午1:30时
九、开标地点: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行四楼)
联系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人:宋金明
联系电话:0435-8244599
十、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学梅
联系电话:0435-8223690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