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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亚湾雨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大亚湾雨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PPP项目编号:惠湾公易采〔2017〕60号

  四、PPP项目名称:大亚湾雨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大亚湾雨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项目位于大亚湾区,建设投资约54012.43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暂定3000.00万元(征收补偿费按实结算,不超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24%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超出24%部分由区财政自行承担),其他建设投资总额约51012.43万元(其中建安费47529.33万元、监理费817.78万元、基本预备费2665.32万元),由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四期工程(建设投资约5511.85万元)和大亚湾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及维护工程(45500.58万元)两个项目打包组成,具体工程量根据经实施机构确认的工程内容确定。其中:

  (1)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四期工程项目新建雨水管道管径为DN600~DN1800mm,总长为3826m;新建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mm,总长为4287m;新建道路红线宽为12.5m~30m,总长为2368m。以上具体工程量根据经实施机构确认的工程内容确定。

  (2)大亚湾雨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及维护工程包括以下4个单项工程:

  第1个单项工程:大亚湾区全区现状雨水管网排查和现状污、雨水管网清疏工程。本单项工程暂定价为5000.00万元。具体工程量根据中标社会资本进行排查后经实施机构确认的现状雨水管网排查工程内容和现状污、雨水管网清疏工程内容确定,其中雨水管清疏工作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义务完成,政府方不支付此部分工作费用。

  第2个单项工程:大亚湾区澳头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本单项工程为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具体工程量根据经实施机构确认的工程内容确定。

  第3个单项工程:大亚湾区西区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本单项工程为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具体工程量根据经实施机构确认的工程内容确定。

  第4个单项工程:大亚湾区霞涌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本单项工程为大亚湾区霞涌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具体工程量根据经实施机构确认的工程内容确定。

  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从本项目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3年,从本项目合作合同生效后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建设期工期发生顺延的,合作期也相应顺延。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四期工程项目和大亚湾雨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及维护工程项目的市政排水设施等,具体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和项目实施机构的有关要求为准。

  该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大亚湾区全区的雨污水管网(包含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庄雨污水进户支管)的运营维护工作(不含单项维修费2.00万元以上的中大修),具体运营维护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参照《<大亚湾雨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PPP项目>排水管网运营维护管理质量标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四期工程和大亚湾雨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及维护工程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大亚湾区全区的雨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工作,具体包括大亚湾区现有管网、它建管网、拟建管网。

  以上具体实施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和项目实施机构的有关要求为准。

  3、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投资约54012.43万元,其中项目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暂定3000.00万元(征收补偿费按实结算,不超过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24%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超出24%部分由区财政自行承担),其他建设投资总额约51012.43万元(其中建安费47529.33万元、监理费817.78万元、基本预备费2665.32万元),由第一水质净化厂配套管网四期工程(建设投资约5511.85万元)和大亚湾区雨污水管网排查和建设及维护工程(45500.58万元)两个项目打包组成。

  以上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最终结算审核价及PPP合同约定进行核定为准。

  4、招标范围

  大亚湾雨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营维护工程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采取BOT+O&M的方式运作。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拟建管网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现有管网、它建管网的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维护质量和管理质量等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大亚湾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且具有项目投融资建设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基本要求如下:

  1、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亿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按资格预审当日汇率换算),且具有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

  2、应具有中标之后按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的能力,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和融资意向证明且总额不少于54012.43万元人民币,其中:自有资金证明不少于10802.49万元人民币,提供融资意向证明的须针对本项目出具(若提供的自有资金证明总额超过54012.43万元人民币的,可不提供融资意向证明),若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自有资金证明和融资意向证明的金额可累计;

  3、申请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申请人可以为单一法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参加资格预审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由投资人(若由联合体多方负责投资的,则指占投资比例最大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1日上午9:30~10:00,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1号开标室。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12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传真:0752-5531273 邮编:516081

  (三)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1968

  联系人:胡小姐

  附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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