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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黑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黑山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黑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项目(项目编号:LNTYCG20171101-2)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黑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一 个合同包,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服务内容:黑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可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项目

  3、服务期限:2017年11月18日前环境影响报告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4、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合同额20%以上的罚款

  5、采购项目预算:100000.00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能力;

  4.2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相关专业)。

  三、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相关专业)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到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磋商投标保证金500元。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磋商大会。

  注:投标人须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jztb.gov.cn/)办理入库,具体步骤详见“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2110889,技术服务电话15382217021。请各投标人及时办理入库,如因未办理影响招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山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416-556100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水墨林溪西郡2-49号

  项目联系人:柏翠

  联系电话: 0416-4590111

  辽宁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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