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已经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就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招标编号:LAZBGC-2017-0042
2.2 工程名称: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
2.3 招标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
矿井水处理站原设计处理能力为5000m³/d,目前日平均处理量约2800m³,处理工艺主要为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复用于井下生产用水、选煤厂生产用水及地面防尘洒水、绿化工程等。水量较小时全部复用,水量较大时部分外排。本次改造设计能力1500m³/d,改造后,排水水质须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500m³/d,主要工艺为沉淀+生物过滤,主要负责处理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办公楼、澡堂、食堂、洗衣房、选煤厂生活污水等,处理水量约为1000m³/d。本次改造设计能力1500m³/d,改造后,排水水质须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2.5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2.6 资格要求:
2.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企业(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6.2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2.6.4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为准)。
2.6.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按承担的业务范围确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7 招标内容:
2.7.1工程建设:中标人融资建设,并负责验收;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监测排放达标后招标人进行回购;回购期2年;支付方式:第一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年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7.2运营服务:环保验收合格后,中标人负责矿井水处理站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两年期的运营服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设计公司(潞安集团大楼东侧)二楼216室。
3.3 携带资料(仅供报名时使用):针对本项目的单位授权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拟牵头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由拟牵头人提供)。
提供上述一套资料(加盖公章)报名。
3.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候堡镇潞安设计公司二楼217室)。
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地点
5.1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候堡镇潞安设计公司二楼217室。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5-5918551
招标代理: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设计公司(潞安集团大楼东侧)二楼216室
联系人:王伟 吴浩 联系电话:0355-5968638 传真:0355-5968639
8、监督电话
监督组:0355-5958552 纪 委:0355-5969444 招标办:0355-595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