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发改农经【2017】157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富锦市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黑龙江省水利厅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LSGG2017-203。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为富锦市锦西灌区拟设计灌溉面积110万亩,水源拟新建松花江引渠及配套渠首泵站和田间机电井工程。输配水工程包括新建渠系、沟系和相应建筑物,另外还包括相应的田间配套工程。水源工程有新建松花江引渠及锦西渠首泵站和田间机电井工程。还包括110万亩的田间配套工程。灌区规模为大(2)型Ⅱ等工程。
2.2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3 月 31 日。
2.3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黑龙江省富锦市锦西灌区渠首泵站施工准备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首泵站施工准备工程(四通一平)包括施工临时办公及生活、文化福利建筑,临时道路及其水电供应和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其中生活区3095 m2,临时路0.2 km,生活用电1项,生活用水井2眼,宣传牌2个,警示牌3个,垃圾桶2个。
招标控制价 107.49 万元;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3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
3.1.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1.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岗位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资格;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1.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1.6具备良好信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 日09时至2017年 11 月 6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1 日11时 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17年 11 月 22 日 11时 30分。该项目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水利厅
监督电话:0451-82612292
招标人:富锦市锦西灌区建设管理站 联系人: 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7767167371 邮 箱:383166558@qq.com
2017 年10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