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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管线工程运河西路给水管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自来水管线工程G1705-DQ17003运河西路DNj1000给水管(K2+230-K2-707)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运河西路

  工程规模:DN100以上(含DN100)管道长度503m(含沉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给水工程(不含主材)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 (含)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2014年至2016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管道口径DN1000(含)以上的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并由地级市供水企业出具该投标企业具备管道口径DN1000(含)以上的城市供水新旧管网改造及停水接点施工经验证明);说明: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地级市供水企业开具的证明,缺任意一项均为不合格;所提供的业绩需经招标办备案;业绩的业主单位与开具证明的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业绩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

  说明:以上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通知书(均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的)、地级市供水企业开具的证明,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缺任意一项均为不合格;业绩的业主单位与开具证明的单位必须为同一家;业绩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该建造师在投标企业注册时间已满六个月(含)以上;

  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不同,一个项目经理最多只能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1月2日至 2017年11月6日每天9:30—11:30,13:00—16:00时在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0—85197706)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心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姓名电话邮箱),递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办人劳动合同及2017年7月-2017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企业业绩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上述材料原件备查。

  4.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所投标段所需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同一项目的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及该项目由地级市供水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对方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1 月21日14时 0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国联综合金融运营中心三楼服务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人民西路 128 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5楼

联系人:

冯园

联系人:

214 000

电话:

82759821

电话:

张成东

传真:

82765667

传真:

0510-85886808

电子邮件:

yisill7@126.com

电子邮件:

wxz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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