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 约42万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工程投资额约4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大寺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大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工程投资额约42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1505室 报名。
4.2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至2017年11月07日
6、 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03日 至2017年11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30分 至 16 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上述资料,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1505室 获取磋商文件。
6.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磋商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不邮寄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玉峰(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静水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春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孙禄 联系电话:13821301922
传 真:2366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