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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市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北山里制水车间)供水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 的编号为 晏圣〔2017〕宁代字第045号的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北山里制水车间)供水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霞发改审批〔2017〕105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付资金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北山里制水车间)供水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 霞浦县松城街道西北部 ;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扩建日供水2万吨净水构筑物:折板反应斜管沉淀池1座(2.0万立方米/d);V型滤池1座(2.0万立方米/d);清水池1座(容积2000立方米);加药间1座(7.0万立方米/d);制水配水车间1座(7.0万立方米/d)。净水厂扩建包括生产管理区与水处理区。其中生产管理区新建建筑物为制水配水车间;水处理区主要包括折板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气水反冲洗泵房、变配电间、清水池、加药间;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410.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653.28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设计内容均包含,但不限上述范围。)

  2.5.2. 内容: 新建构筑物、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加药间、制水配水车间等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两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且有效的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上述人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通过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pggzyjyzx.fjxp.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word 或PDF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若领取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六十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但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653.2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85.12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第一自来水厂;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六一七路472号,邮编:355100 ;

  电 话: 13626991888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05号4楼(坤元大厦旁),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22391或18805930992;传真:0593-2922391;

  联系人: 小黄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层

  电话:0593-8883757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 霞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点: 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电话: 0593-885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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