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水市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经泸政复〔2017〕5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涉及全市九个乡镇,拟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81件,受益人口41277人。工程主要采取建设取水、蓄水池,改造供、配管线和新建净水消毒设施的方式进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需建设取水池55个,蓄水池92个,铺设国标热国标热镀锌钢管347.820km,PE塑管15.583km,净水消毒设施77套。本次拟招标工程80件,受益人口36201人,需建设取水池54个,蓄水池76个,铺设国标热镀锌钢管305.456km,PE塑管15.583km。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六库镇赖茂村、双米地村、排路坝村、小沙坝村、苗干山村新建取水池约4个,蓄水池11个,铺设国标热国标热镀锌钢管约49.518km。
第七标段:称杆乡、大兴地镇新建取水池约6个,蓄水池12个,铺设国标热镀锌钢管约28.35 km,PE塑管3.333km。
注:详细工程量见招标文件。
2.3 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各标段报名投标,但一家单位只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时按照第一标段、第七标段依次顺序评标,在已评审标段中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
(2)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5)安全员和质检员资格证须为水利行业相关部门颁发;
3.2 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6 至 2017年 11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员及质检员资格证书、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省外企业)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11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414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聚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茶智春 联系人: 何义娟
电 话: 0886-3622087 电 话: 13988611770
日期: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