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招阳光招标有限公司受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和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2.项目编号:ZZYG公字[2017]034号
3.建设地点:山西省和顺县寺圪套新村东南600m处南圪渠内
4.项目预算:462.3368万元
5.计划工期:2个月(不含3个月的试运行技术指导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图纸优化设计及图纸审查,组织相关人员进场;1个月内土建基本完工;2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联动调试及交工验收;工艺调试3个月(即在有污水正常排入处理站情况下投入工艺调试,3个月内通过环保部门水质验收达标并交付使用);3个月的试运行的技术指导服务。若由于非中标人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时间相应顺延。若出水水质达不到招标要求,中标人应负责整改至达标为止,整改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60?/d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渗滤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收集管网工程及配套的办公用房等辅助工程建设。具体内容如下:
和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配套土建、工艺调试。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配套土建、安装调试、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艺调试、项目验收、环保验收、3个月试运行的技术指导服务。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境内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工程设计、研究及施工,或环保工程施工;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注:投标时需提交以上资质证件原件
三、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所报项目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供应商缴纳税收凭证;
4.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供应商缴纳社保凭证;
5.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供应商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两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上述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5:00时,地点为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和顺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新建街
联系人:裴建伟
联系方式:1553545877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招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和顺县利澳商务会所一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54-388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