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净月西部供水加压泵站给水配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净月西部供水加压泵站给水配套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ZLZBJL-2017-09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培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6411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刘培岩0431-896411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1317443572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ZBJL-2017-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净月西部供水加压泵站给水配套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7-171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
2.1 计划投资:125万元;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建设规模:综合楼、净水剂间、加压泵站、车库机修仓库、清水池、吸水井、挡土墙围墙、门库工程、道路、绿化、外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监理范围:与勘察、设计单位技术对接和沟通协调,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2.5 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监理规范要求完成监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4~2016年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的监理人员须满足如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有丰富的监理经验,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人员岗位证书,有较丰富的监理经验。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相互兼职,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兼职。
(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
3.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彩宇宾馆3楼3A 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 系 人:刘培岩
电 话:0431-89641116
招标代理机构: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17443572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7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彩宇宾馆3楼3A 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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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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