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蕲春县政府采购办计划下达函“蕲财采计[2017] 899、900 、908 号”,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刘河镇卫生院、大同镇卫生院、狮子镇卫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蕲春县污水处理工程(刘河镇卫生院、大同镇卫生院、狮子镇卫生院)和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污水处理工程(刘河镇卫生院、大同镇卫生院、狮子镇卫生院)
二、项目编号:QCXXYCG20170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一包: 刘河镇卫生院最高限价350047.56元
二包: 大同镇卫生院最高限价143904.65元
三包: 狮子镇卫生院最高限价 137394.80元
采购内容:蕲春县污水处理工程(刘河镇卫生院、大同镇卫生院、狮子镇卫生院)
五、采购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证书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购买文件时间:2017年 11 月 8 日起至2017年 11月 15 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磋商文件资料费每标段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文件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大厅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购买文件时需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可以参与3个包段投标。)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00 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地址:蕲春县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院内(县教育局隔壁)。
十一、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00 时
十二、磋商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469934589
十四、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63603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