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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及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及配套项目已由荔发改发【2017】1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荔科技园产业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1)水厂:建筑面积1200㎡综合楼一栋,生产辅助用房1240㎡,配套建设供电、采暖、消防、给排水等设施,构筑阀门井8座,构筑量计井2座、微涡流絮凝池2座、立式斜板沉淀池2座、虹吸滤池2座、清水池1座、配水阀门井1座、集泥池1座、浓缩池1座等。

  (2)供水管网:沿经开区创业路、大华路、晨光路、续业路、蔡伦路五条干道,根据规划设计铺设DN200管道18000米,DN250管道21500米,DN300管道4600米,DN500管道2400米,管道全长共计46500米。

  (3) 建设规模: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及配套项目总建筑面积4108㎡,设计供水规模2.5万㎡/d,配套建设供水管网管线总长度46.5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部分:

  3.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提供其身份证);

  3.6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开具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监理部分:

  3.7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8报名时总监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介绍信、注册备案登记(外省企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9投标人在工程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开具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的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10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11本项目前期全部由乙方垫资,竣工验收后甲方先支付30%。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9 日 ~ 13 日(含节假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

  报名前请提前致电:1582937906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开标地址:大荔县公共资源服务中心(大荔县发改局四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科技园产业投资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电话:15829379068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会议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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