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生活污水治理(木桥头自然村)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生活污水治理(木桥头自然村)工程,工程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0户及道路硬化工程等。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造价约46.3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2.6承包(投标)人必须为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7: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16楼)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祝主任
联系电话:1525726907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2-6295685、15757184899
长兴县画溪街道包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画溪街道招投标中心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