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350825]F[XJ]2017130
2、项目名称:新泉镇中心卫生院40污水处理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询价保证金
1 1-1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1项 375510 否 375510 751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填写除前述政策之外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名称),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相应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有关事宜(若有),否则填写“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具有环保三级专业承包(或以上)施工资质。2、供应商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须提供环保三级专业承包(或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2、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13 10:15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6 17: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11-17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层评标地点六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询价时间及地点:2017-11-17 15:00,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层评标地点六层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连城县新泉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连城县新泉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姓名:赖兴华
联系电话:13507535556
采购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项目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97-2890020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