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设备及救护车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03610080004
项目联系人:宋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15175763307
采购人:容城县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南环路5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12537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980022
预算金额:8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05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容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报名前,供应商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jyzt.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注册”完成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通过审核,方可报名。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开标时提供资料原件,资格后审。
采购数量:A包采购污水处理设备1套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 HFZB-201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