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虞城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更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虞城县污水处理厂一期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162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7】411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本项目共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污泥脱水机、砂水分离器等(控制价:1753000.00元)
第二标段:进出水在线监测(控制价:485000.00元)
第三标段:污水处理自控系统(控制价:469300.00元)
第四标段:客货两用车1辆及卡车2辆(控制价:811000.00元)
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3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主要环境监测产品(COD自动监控仪,氨氮自动监控仪)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及国家环保部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须为发布公告之后)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下午18:00。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缴纳时间:2017年11月17日9时至2017年12月 6日17时
获取地址:http://bzj.sqggzy.com:676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ID=5411E86E-CAE9-4573-A532-F048B30C16B5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
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
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4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 址:虞城县
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189370073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60号2单元18层181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737902623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