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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2016年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八里街片区污水管道完善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公布

发布时间:2017-11-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HCGL2017-017S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欢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8888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1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八里街片区污水管道完善工程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八里街片区污水管道完善工程

  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HCGL2017-017SG)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10857508.91元(其中:预算价 9371587.12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27211.25元,规费 282741.19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262609.3 元,其他 20131.89 元),增值税 1075969.35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86860.07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9371587.12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27211.25元,规费 282741.19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262609.3 元,其他 20131.89 元),增值税 1075969.35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86860.07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

  招标人: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备案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2017年11月2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市政建设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灵川县灵钢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昊 0773-28859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穿山东路18号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欢 0773-588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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