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投资﹝2016﹞86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建设资金由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2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善一个乡镇镇区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和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新建12个乡镇镇区(白沙镇、三合镇、端芬镇、广海镇城西、川岛镇上川岛飞沙滩旅游区、汶村镇、深井镇、北陡镇、四九镇、冲蒌镇、都斛镇、赤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200m³/d,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69km;完善1个乡镇镇区(大江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长度5km;新建425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移交运营管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7座,共覆盖432条自然村,总规模10410m³/d。建设地点为台山市,计划总工期为 210 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以上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试运行等内容。本工程的征地和拆迁的实施及施工监理等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1),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总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6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于 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备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门航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 址: 台山市陈宜禧路158号总工会第四层 地 址:广州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50-5602803 电 话:020-81707795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台山市新一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市捆绑PPP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牵头人, 为联合体成员。 负责设计工作, 负责施工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
附件2: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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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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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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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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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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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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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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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省外建筑企业提供)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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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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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以上资料除第1项外,须按顺序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