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工程地点:信阳市浉河区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1500吨,占地约2.15亩,建筑面积143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和线下同时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填写入库申报信息,在受理科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持本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信用报告”;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 1000元,售出不退。
4.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 月 14日 14时 30分,地点为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信阳市浉河区
联系人: 马先生
电 话:13939787639
招标代理机构: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铁道佳苑C1座404
联 系 人:厉先生
电 话: 0376-6181399
监督机构: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6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