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宁远县冷水镇、水市镇等十个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咨询服务”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宁远县冷水镇、水市镇等十个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咨询服务
1.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永宁财采计【2017】011196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AT-2017ZFCG23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内容:项目物有所值分析报告、财政承受能力分析报告、初步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社会资本采购招标、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协助谈判等。
1.5服务周期:按签订合同约定。
1.6采购预算费:29.8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
2.1、基本资格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或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5、特殊资质:
投标人是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金函〔2016〕7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2019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中入选(综合类)单位。
三、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3.1请你单位从2017年11月23日起至2017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套加盖公司公章)到(宁远县九嶷南路富康花园F1栋503室)递交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并购买磋商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祥见磋商文件。
4.2 响应文件送至:祥见磋商文件
4.3法人代表或授权人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相应文件将被拒收。
4.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磋商保证金:
见磋商须知第二章第19.1款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87435899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0746-6228910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