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玉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玉龙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兼氧 FMBR 工艺”污水处理设备。
三、公示时间 : 2017 年 11 月 27 日 — 2017 年 11 月 29 日
四、项目概况:
为提高玉龙县城乡人居水环境质量,将对部分村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拟采购 “兼氧 FMBR 工艺”污水处理设备 , 采购预算 750 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根据玉龙县的污水处理规划及实际地形特点,适合采取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我局经多方考察、科学论证,确定污水处理方案采用工艺先进、占地少、技术成熟的膜生物反应器 FMBR 工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兼氧 FMBR 工艺”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具有不可替代性,为国家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科办社 [2015]57 号)《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膜生物反应器 FMBR 技术建设单位,特申请执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长陵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 459 号
八、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详附件: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序号 |
姓 名 |
职 称(职务) |
工 作 单 位 |
1 |
郭建芬 |
科长 |
丽江市住建局 |
2 |
李亚男 |
副经理 |
丽江供排水有限公司 |
3 |
和顺立 |
工程师 |
玉龙县环境监测站 |
4 |
和组明 |
工程师 |
玉龙县环保局 |
5 |
和万林 |
工程师 |
丽江市住建局 |
九、其他事项:
现予公示 3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 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 玉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单位:玉龙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丽江市玉龙县新县城政府办公区(东侧)
联系人:和云军 联系电话: 0888-5179261
财政部门名称:玉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玉龙县新县城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 0888-539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