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郴州高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郴州市高新区含重金属工业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 目 名 称 :郴州市高新区含重金属工业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采 购 人:郴州高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编号:电G_FW_2017112302536
采购项目编号:CZHJ-CGFW-2017-057
采 购 方 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预 算 :4361058.00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服务周期:
包名 |
项目名称 |
服务周期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1 |
郴州市高新区含重金属工业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
叁年 |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4361058.00 |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核准的营业范围与本项目运营服务内容相匹配;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备案手续;
(2.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指2017年5月-2017年10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5)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6)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拟派污水、废水运营处理操作工不少于三人,须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2017年5月至2017年10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帐户和密码);
(2.2)投标人近三年内拥有工业废水治理或含重金属废水治理相关的运营业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转包。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地点
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3.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zggzy.czs.gov.cn/)。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投标人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1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投标(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高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先生
电 话:17707352013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华建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沿江路38号(龙船头)
联系人:张旭辉
邮编:423000
电 话:0735-7613186
传真:0735-2257057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