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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清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清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及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水县境内。

  2.2 招标规模:

  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清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期)施工招标金额约275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0日,完工时间2018年4月30日,工期约120天(以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阜田镇14个自然村、盘谷镇2个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设计内容包主管、吴家加压站工程及各个自然村的管道铺设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不含外省贰级)注册证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网上能下载截图),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证明扫描件。

  (9)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限不少于2年)。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开标现场应出席的人员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及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吉水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796916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御龙湾2栋2单元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796-3533300

  招标监督单位:吉水县水利工程招标办公室

  附1: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清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期)实施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金额

(元)

招标内容

吉水县农饮巩固提升清泉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二期)

吉水县境内

2752187.76

阜田镇 14 个自然村、盘谷镇 2 个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设计内容包主管、吴家加压站工程及各个自然村的管道铺设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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