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书院镇农村生活污水养护(2018-2019年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招标项目名称:书院镇农村生活污水养护(2018-2019年度)
4、项目地点:浦东新区书院镇
5.1最高投标限价:410万元
5.2养护期限:2年
养护时间(计划): 2018 年 1月 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5.3工程范围:本项目为书院镇城镇农村居民的生活污水养护工程。项目主要包含各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窨井、管道、污泥外运、净化装置、污水处理装置等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等,具体内容及应达到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原件核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现场报名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文良街134号验证报名,逾期不候。招标代理公司仅对验证通过投标人发放项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文良街134号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10:00
六、开标
1、开标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文良街134号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10:00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法
名称: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文良街134号
项目负责人:汤志龙
电话:021-50885108
电子邮箱:4415676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