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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先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先期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7]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为申请市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太原市南部区域,汾河以东,太榆退水渠东南侧,潇河北侧,太中银铁路以西,东里解村南侧,洛阳村东侧,工程投资额约552.62万元。先期工程内容包含:围墙、临时道路、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9:0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8日14 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tyztb.com)投标单位网上办事页面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地点: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B区(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招标厅。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联系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035105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张宏、李莉、段少强

  联系电话:18234090694、18635582866

  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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