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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太白县2017年太白河水厂、二郎坝水厂、马耳山水厂、 路平沟水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太白县2017年太白河水厂、二郎坝水厂、马耳山水厂、路平沟水厂建设工程已由太白县水利局以太水发【2017】2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太白县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太白县2017年太白河水厂、二郎坝水厂、马耳山水厂、路平沟水厂建设工程根据太白县水利局《关于太白河水厂、二郎坝水厂、马耳山水厂、路平沟水厂建设招投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太水发【2017】276号)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

  施工Ⅰ标项:太白河镇太白河水厂工程,新建50m³蓄水池一座、单层砖混厂房一座、管道15m、饮用水净化消毒设施一套;

  施工Ⅱ标项:黄柏塬镇二郎坝水厂工程,新建30m³蓄水池一座、单层砖混厂房一座、管道1610m、饮用水净化消毒设施一套;

  施工Ⅲ标项:鹦鸽镇马耳山水厂工程,新建100m³蓄水池一座、单层砖混厂房一座、管道1950m、饮用水净化消毒设施一套;

  施工Ⅳ标项:桃川镇路平沟水厂工程,新建50m³蓄水池一座、单层砖混厂房一座、管道800m、饮用水净化消毒设施一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

  注: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只允许各投标人对其中一个标项申请报名;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在宝鸡市大庆路67#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2凡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9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宝鸡市大庆路67#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购买招标文件。

  4.3 施工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费用自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白县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 太白县咀头镇北大街

  联 系 人: 乌小媛

  电 话: 0917-4955713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 名 地 址: 宝鸡市大庆路67#东区CLASS一单元22层

  联 系 人: 宋青云

  电 话: 0917-342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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