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 20 日 发布的江山经济开发区十里牌染整废水集中处理中心运营托管项目的采购文件作以下内容的补充及更正: 1.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细则第 2 项作以下更正:
2.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细则第 5 项中原有的:“企业具有 ISO4001 系列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现更正为:“企业具有 ISO14001 系列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3.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评分细则第 10 项作以下更正:
4. 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合同的第六款第 2 ( 11 ) d 条原有的:“甲方提供办公桌椅、厨房用具、化验设备、机修设备;打印机、办公电脑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按固定资产折旧计入运营费报价”。现更正为:“甲方原有办公桌椅、化验设备、机修设备,如需更换或添置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采购文件的其余条款不变。 江山市莲华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衢州市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