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73-1741GNJL02035/01
1、招标条件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华大学的委托,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X【20170703】-1777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指标文号吉财预【2017】0001号批准建设。对北华大学自来水及供热设备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招标)(一标段--北校区自来水产业线更新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自来水产业线更新改造。
2.2 标段划分:一标段--北校区自来水产业线更新改造工程。
2.3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8年7月23日,竣工日期8月20日。
2.4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2.5 建设地点:北华大学指定施工地点(北华大学北校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1.1至今)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近三年(2014.1.1至今)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5具有近三年度(2014-2016)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外埠投标人应按照省住建厅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2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票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票据(同时附项目经理、法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证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业绩、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亲自投标)、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4.1.1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近三年度(2014-2016)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提供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外埠投标人备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3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截止2017年12月14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14日09:00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最高限价为:40万元人民币。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华大学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0449646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8001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任工、姚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