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冬梅 联系电话:1399549278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 宁
联系电话:0951-4665688 13895402521
监督机构:灵武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1-4654128
二、补遗内容
1、将本项目原设计费费率现变更为综合取费费率,综合取费费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直接费的1.4%,且综合取费中包含以下三个阶段内容: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抗震设防评价报告、工程勘测、初步设计、各项专家论证和项目报建等;第二阶段,地质勘探、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第三阶段,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林地可行性评价报告、节能评价报告;
2、本项目只允许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测、地质勘探、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抗震设防评价报告、林地可行性评价报告、节能评价报告等前期工作可以分包,工程设计和主体工程施工不允许分包。
3、将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7条内容现变更为:要求施工图设计方案投标单位必须优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即优于原设计方案),确保工程直接费不得超过原方案中的估算投资,各项经济指标分配设置合理。中标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预算必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将原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9:30延期至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开标。
5、因原招标文件中84页-112页内容与前面第六、七、八章内容有所重复,现取消招标文件第84页-112页全部内容要求。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