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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涟水县红日招标采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建设

项目编号: 涟采购【2017】39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者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或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请在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地址: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下同)327室报名获取,标书费:100元/份,电话:0517-82315680。

注: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须提供法人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8日9: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开标三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彭娇 电话:0517-82315680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8日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开标三室。

评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评标二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技术咨询):刘先生 电话:0517-82392956

(2)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327室 电话:0517-82315680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本次项目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61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采购单位(公章):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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