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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东营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具体事宜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CZ2017-307#

  二、采购人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联系方式:0546-8338645

  三、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联系方式:0546-7765622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营市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咨询机构,项目预算资金为11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PPP项目咨询经验(咨询合同上的负责人必须与本项目所报项目负责人一致,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发包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常驻人员不少于2人)。

  5、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30。

  (二)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所负责PPP项目的咨询合同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提供发包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采购人及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免费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当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先生 巴先生

  电 话:0546-7765622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60号

  附件:1、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本采购项目报名表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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