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吾都水厂至中国茶都给水管道工程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安发改审〔2017〕 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安溪县吾都水厂至中国茶都给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1.2建设地点:安溪县吾都水厂至中国茶都
1.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招标人只授予投标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即若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其中一个标段中标人,将自动放弃其它标段的投标 。
1.4建设规模: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工程造价2484.7183万元;第二标段:工程造价2062.4458万元。
1.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等的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技术规范和监理要求、范围和内容”;
1.6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施工计划工期实施监理,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审核完毕,且至质量保修期满为止。
1.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省外监理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专业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2.4投标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理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要求:
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五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工程要求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类别,等级为二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印章, 上述资料须如实反映工程规模、竣工日期、总监姓名、监理单位等内容。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中均未能标明工程种类、等级或能够判断业绩工程所属工程的类别、等级的工程特征、规模的,其业绩无效。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若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标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的材料如监理业务手册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印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司电子印章,否则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④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将随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虚假并经查证属实,如为中标候选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招标人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另报请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2.5对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
2.6投标保证金为 7000元人民币(只需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达(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一:153300100100172923;
开户银行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支行;
账号二: 35050165640709123456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格式:安溪施招(2017)105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3、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确定中标人的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方法:
(1)发售时间 2017 年12 月 04日8:00至 12月 08 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6009875。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月27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标窗口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收。
6、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点 |
主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7年12月04日 8 时 00 分 至 2017年12月08日17时 30 分止 |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
招标代理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7年12月11 日12时 00 分止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qzzb.gov.cn) | |
领取答疑纪要 |
2017年12 月11日14时 30 分至 2017年12月11日17 时 30 分止 | ||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7年12月27日 9时 00分止 |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开标室) | |
开标 |
2017年12月27 日 9时00 分 |
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5-68862929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七层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邮编:362400 邮编:362400
查询电话:13959937759 查询电话:0595-26009875转609
E-mail: E-mail:
传真: 传真:0595-26009875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小林
监管部门: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