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化县顺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的 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排水综合工程 已由 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经济局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开发区中韩饮品污水管线;开发区人行道板安装及拆除;开发区同德路北侧金慧建材至御参堂排水管道;开发区维修安装雨水管道;开发区排水管道并入县城主管道;开发区安装阀门井疏通及主管网并网等。整个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排水管网及步道板修建。资金来源为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通化聚鑫经济开发区。
2.3计划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1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5月15日,工期13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通化县快大茂镇团结路62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6、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第6条所述的资料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4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5日14时 00 分,提交到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化县顺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2777号
联系电话: 15114316966 联 系 人: 都基明
招标代理机构: 通化诚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通化县快大茂镇河南街88号
邮政编码: 134100 联系电话: 13732866868
传 真: 0435-5225615 联系 人: 赵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通化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