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繁峙县繁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繁峙县繁城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污水治理
1.2项目编号:FSCG2017-048
1.3本项目建设内容:西义村、笔峰村、南城街村、北城街村、西城街村铺设污水管网1500米及管网沿途检查井,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个,达到村庄生活
污水收集率60%以上。可收集处理污水1383t/d,减排COD588.32t/a、BOD5222.63t/a、氨氮75.53t/a(详见招标文件)。
1.4招标控制价:财政加自筹资金,共201.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繁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3.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开户许可证;
3.3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资质证书;
3.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6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
3.7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3.8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投标人纳税凭证和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3.9上年度的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
3.10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繁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注:开标时带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的资料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回单。
五、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侯飞 电话:13333502356
采购人:周福民 电话:13835057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