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G0600G17087
1.招标条件
2017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区)-污水和雨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的委托,对2017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区)-污水和雨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梨树区)-污水和雨水工程施工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地点:鸡西市梨树区中南社区
2.4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2502.47万元;
2.5 项目概况:新建雨水管线长度8615米和污水管线长度2825米。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7 计划工期:2018年4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共计213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9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且近三年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同时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期间),查询范围须涵括本项目全部人员及投标单位法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出现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情况,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还需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4 日至2017年 12 月 8 日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网址:http://ztb.hlj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于上述时间内(2017年 12 月 4 日至2017年 12 月 8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的建造师)携带企业法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人员按本招标公告第3.1项所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证件及身份证、项目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本公告发布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项目人员的网上报名成功截图、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投标企业注册地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1月-2017年11月)投标人完成的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施工合同,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现场确认、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两套,并且影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仅留下影印件给受理报名人员,开标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7.4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拒绝配合或阻挠配合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梨树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联系人:刘涛
电 话:18746714577
招标代理机构:鸡西市恒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香涛
电 话: 0467-2356910
2017年 12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