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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市新开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HXGS2017-150

  一、招标条件

  受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由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7-1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四平市新开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招标控制价:5256474元;

  2.4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7月15日,工期198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劳务合同原件及社保证明、否则不予受理,近三年(2014.1.1至今)类似工程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16年度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以上所有材料要求另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购买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9:30,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6.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请在2017年12月25日9:3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直接递交或委托代理人直接递交至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开标地点: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会议室。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人: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孙树臣

  联系电话:13500845333

  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建新街25号

  联 系 人:潘鹤、赵乐

  电 话:0434-5023436

  招投标监管部门: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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