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东镇新民村污水管网工程 |
项目编号 |
S3212810351000552 | ||||||||||||||||
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污水管网工程,投资约98.6万元。 | ||||||||||||||||||
建设地点 |
兴东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05日 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12月11日 17时3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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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 ||||||||||||||||||
投标报名及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05日 08时30分 至 2017年12月11日 17时30分 , 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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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电话 |
18136208777 |
电话 |
18994665667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周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