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兵团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工程项目(PPP)已经由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5】344号、师发改发【2014】3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工程项目(PPP)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0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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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SGC2017250-1 |
兵团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工程项目(PPP) |
兵团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工程项目(PPP)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
36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机电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7、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证明,其项目负责人为备案登记人员,一经报名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改,且与备案、报名一致。 4.8、财务要求: (1)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2)提供近3年(2014-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企业银行资信等级为AA及以上(应提金融机构资信等级证明)。 4.9、信誉要求: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10、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拥有一个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 4.1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 20时00分
2.报名方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2月04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00:00至4:00,下午6:00至23:30
2.领取方式:
六、其他说明
6.1、标段划分:社会资本方及工程施工。 6.2、招标需求: 1、招标范围:兵团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PPP)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2020年近期Q=2.0万(m2/d),总变化系数1.5,2030年远期Q=5.0万(m2/d);附属建筑面积4021.5平方米。污水出厂设计水质执行“一级B标准”,CODcr削减量5402吨/年,BOD5削减量2400吨/年,TP消减量50吨/年,NH3-N消减量220吨/年,SS消减量2774吨/年。 3、合作期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期满后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4、投资规模:项目估算静态投资为8000万元。 5、建设项目名称: 兵团十二师三坪新区排水(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PPP) 6、项目需求: 本项目以PPP模式实施,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运行模式。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为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用户服务提供商。 7、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3、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9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报名(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xjbt.gov.cn/)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1日,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费下载文件(注:只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才可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6.4、开标需携带以下原件以备审查: ①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可携带盖章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 ⑤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 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⑦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案例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可携带盖章复印件)。 ⑧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招标代理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①-⑨项提供原件的同时,在提供复印件两份,以上证件以备资格预审时使用,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单位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6.5、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十二师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开标厅。 备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先清 孙爱丽联 系 人:穆晓晖 杨冬青 贾睿豪
电 话:0991-3961129电 话:0991-461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