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供水水质提升改善工程监理,经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内蒙古商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乌发改经协(2017)268号、商发改字﹝2017﹞76号文件已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商都县城镇水资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政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商都县七台镇。
2、建设规模:
1)设计供水规模每日10000立方米。
建设内容:
1)新建水质净化车间并配套水处理设备的购置安装,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建设
2)新建清水池2000立方米的清水池一座;
3)新建供水管道约3公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主)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评审预算:34736436元)
4、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8年4月20日--2018年10月30日。
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评标准。
6、监理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注册省级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2、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万正广场四号楼四楼
3、资格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预审地点:商都县城镇水资源管理中心。
一、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份: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注:若三证合一则提供标有统一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
(3) 总监:拟派本项目总监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身份证;
(4) 近叁年企业业绩的资料;
注:报名是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呼和浩特市万正广场四号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上午9:30
投标地点: 内蒙古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上午9:30
开标地点: 内蒙古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都县城镇水资源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振华
电话:158480325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邮政编码 : 010010
联系人: 岳鹏程
联系电话 : 18604741293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9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