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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中部片区)—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中部片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中部片区)—监理

项目编号:DH-2017-11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通京西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62号1栋211室

联系方式:刘艳荣 010-631336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 电话:010-64956207-8003;传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项目一类费:人民币5334万元

监理费:人民币86.467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门头沟区中部片区的3个镇(王平镇、雁翅镇及大台社区)的32个村庄和3个景区共计建设、改造40座污水处理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4、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文件规定提供廉洁准入证明;5、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4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授权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工建筑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社保中心出具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PPP中通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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