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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2017-THXM096-杏林北三路北侧段污水管道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2017-THXM096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前埔南区文兴东路200号

  白工:0592-59091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陈工:0592-5138707

  采购项目名称:杏林北三路北侧段污水管道大修工程

  来源:非市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杏林北三路北侧段污水管道大修工程,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50000.00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小企业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若投标人的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但应作出书面说明。】

  (2)税务登记证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没有处于被停业、停标状态。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2:00:00]或下午[2:00:00-5: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方式:现场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 份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27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 12月27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小陈:0592-5138707

  其他: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

  开户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思明支行

  账 号:4100024519200015486

  采购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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