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内黄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已由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2017】196号批准,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黄县中医院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相关运输、保险、税金、装卸、伴随的服务、包装、培训、调试、检测验收通过)。
2、项目编号:内采购公开-2017-064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采购标的:
主要采购内容:内黄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
基本技术要求: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内黄县中医院(新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15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从2014年1月1日至今应有类似本项目的业绩。类似本项目业绩是指:已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医疗污水处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2.4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黄县东环中段路东)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报名地点: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黄县东环中段路东。
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无记名报名方式。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内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三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 1 月 05 日10:00整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内黄县中医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53729186
招标代理: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698080865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