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蓬江区(北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项目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并由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为蓬江区(北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本项目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现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授权主体: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
二、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
三、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编号:JMPJ-2017-641
五、项目名称:蓬江区(北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项目
六、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08140.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1179.07万元,监理费1179.07万元,勘察费1703.91万元,设计费1916.91万元,其他费用32161.85万元。
建设规模:蓬江区(北片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PPP项目是按照国家、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对天沙河及支流进行综合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水利工程、农业污染源整治、工业污染源整治、生活污染源整治及垃圾整治等措施。通过对天沙河及支流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达到2018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目标。
2、本项目的合作期:
本项目采用“3+22”模式,即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后,由政府方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成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占股95%,政府占股5%)。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DBFOT)模式运作。项目范围包括在合作期限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相关课题研究)、日常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及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已通过资格预审。
2、投标人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本项目只接受参加(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八.招标文件公示期: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十.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9时30分,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棠下大道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50—358283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室
联 系 人:郑先生、陈先生
电 话:020-83180883
邮 箱:1147190483@qq.com
附件:招标文件.pdf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