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六安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程管理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内容:
本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主要内容为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程管理项目(第二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
二、谈判范围:
1、服务周期内外的相应服务及承诺响应。
三、供应商基本条件(详见采购需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所报项目班子组成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领取谈判文件
1、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均需使用CA锁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2、供应商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0564-5150928。
3、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30整;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六安市梅山南路移动公司北侧农业科技大厦三楼)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 许主任 0564-5158082
2、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胡 工 0564-338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