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ZBCG-2017162
尊敬的供应商:
我中心通过询价方式对东至县新河口泵站更新改造亮化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回函密封送(寄)至我中心,我们将根据回函择优选择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7年12月18日下午17: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在完全响应询价函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函必须密封,且在骑封处盖法人章,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递交的方式提交。
3、报价: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安装费、质保期内的维修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的一切风险。
4、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
注:本询价函采购需求中提供的标准、品牌,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标准或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本询价函中标准。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255526.75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设备送达地点和时间:东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及设备安装、调试。
五、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供货时应出具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二年免费维修,一年内更换设备材料。二年后保证终身维护,适当收取设备材料费。
六、回函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分项报价表(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质量保证书(加盖公章);
(6)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7)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盖章)。
注:1、投标单位报价函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所附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须装订成册,活页或未装订的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3、投标单位报价函及所附材料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或邮寄本中心,逾期我中心不予接受。
七、付款方式:货到付款4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5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志武 电话:13905666453
集中采购机构: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科(尧渡老街70号,原县老法院) 邮编:247200
联系人:王涛 金星 电话:0566-5299525
东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东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